Q1:请问货款的欠条有时间限制吗?
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,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二百零六条规定:“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。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;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。
”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,当事人就质量、价款或者报酬、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可以协议补充;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。
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,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适用下列规定:(一)质量要求不明确的,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履行;没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,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。
(二)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,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;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,按照规定履行。(三)履行地点不明确,给付货币的,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;交付不动产的,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;其他标的,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。
(四)履行期限不明确的,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,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,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。(五)履行方式不明确的,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。
(六)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,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。 最简单的一个做法,你起诉称一直没有催他还款,但是最近要求他还款,他却拒绝了。 这样避免你证明你一直追索对方的责任。
如果你称三年前就开始追他还款,但是你由没有证据证明你每两年内都曾追索过他,那麻烦就大了。
Q2:欠条有时间限制吗
只要你不停地主张自己的权利,催问对方要钱,则诉讼时效在你主张权利时中断,重新计算;
借条最长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;
尽管诉讼时效可以中断,建议你还是尽早起诉;
法律依据: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。但是,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护。有特殊情况的,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
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、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。从中断时起,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。
Q3: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,有没有时间
教你借条和欠条的区别
Q4:欠条有过期时间吗?
如果被借款人在约定时间内把欠款还清,这张欠条就自动作废,不再具有效力。
如果到了约定还款期限都没有还钱,而且一直不还,这张欠条就一直有效,就要证明的效力。但欠条的法律诉讼时效只有两年。如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,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,时效为2年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三十五条: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第一百三十七条: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。但是,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护。有特殊情况的,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。
第六十二条第(四)项:履行期限不明确的,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,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,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。
Q5:欠条过去约定时间很久还有效吗?
2013年别人借10万块钱,约定2014年还,利息一万五,结果到现在2020年还没有还清,如果借款一直陆续还,期间不超过三年就还一次,这样就没有超过诉讼时效,打官司还受法律保护。
这是借条,不是欠条。如果没有超过三年就要一次款,或者还一次款,打官司还有效。
如果没有写利息,就是无息借款。